长沙购房“以旧换新”政策细则近日公布,旨在通过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积极参与来推进实施。该政策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经营规划,以市场化原则执行“以旧换新”购房策略,主要涵盖了两种操作模式。
第一种模式下,房地产开发商独立设计“以旧换新”购房计划。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开发商为新房设定一段“解约保护期”,建议不少于90天。在此期间,若购房者成功出售旧房,则双方继续履行新房购买合同;如果旧房未能售出而购房者选择补足新房余款,交易也可继续。相反情况下,双方可协议解除合同,开发商需无条件退款,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模式涉及开发商与中介机构合作。三方共同签署“以旧换新”协议,同样设置至少90天的保护期。中介机构承诺优先推介出售旧房,并减免部分中介服务费。若旧房销售不成功,购房者同意支付新房剩余款项,交易照常进行;否则,协议和平解除,开发商退款,购房者免于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信息提供了政策的大致框架,具体实施细节、责任分配及潜在风险,购房者应在参与前做全面了解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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