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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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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5 12:10:00
事故发生后,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安全生产条例,区政府委托区应急局牵头,组成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区交通局、区交巡警支队参加的事故调查组等部门、单位,并邀请区纪委、区检察院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相关会议。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遵守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及相关责任进行了全面调查分析。事故,并向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针对事故预防的纠正措施提出建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嘉众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407号18号
法定代表人:付克兴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营业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永远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货物配送;物流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5YNAU00G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渝运输管理许可证第5号
事故发生时,该公司的许可证齐全、有效。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邓忠强,男,汉族,25岁,身份证地址:重庆市綦江区*****28号,机动车驾驶证号码:5221*****97916,准驾车型: B2、驾驶证有效期:2016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9日。事故发生时,其驾驶的是一辆豫D12962中型仓储车。
曹秀娥,女,汉族,85岁,身份证地址:重庆市涪陵区*****9号,身份证号:5123*****78969,交通方式:步行。
(三)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车牌:渝D12962,车辆类型:中型仓储车,车主:重庆嘉众物流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407号18号;品牌型号:豪沃ZZ5107 ZZYG421CE1,车辆识别代号:LZZ1BAGE8JE711813,发动机号:A9018007018,检验有效期:2022年11月,使用性质:货运。
(4) 道路状况
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涪陵区镇西镇中丰村路中丰卫生院路段。位于道路场地中心,北至镇西镇中丰敬老院东莞重婚取证,南至镇西镇中丰站,西至公路山脊。 ,东侧为镇西镇中丰邮局方向。这里的道路为水泥路面,路况良好,干燥,能见度良好。现场道路总宽度5.85米,双向双车道,道路中间有单黄实线。
二、事故发生及应急救援情况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嘉众物流有限公司司机邓忠强驾驶一辆渝D12962中型仓储车从重庆巴南区新希望饲料公司发往重庆涪陵区中丰村送货,镇西镇。 15时20分在目的地卸完货后,在涪陵区镇西镇中丰村路中丰卫生院路段倒车时,不慎与路边行人曹秀娥相撞,将其压伤。 。
事故发生后,邓忠强和中风卫生院医护人员赶赴救治伤者。由于伤势过重,医院救护车立即将伤者送往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接到邓忠强报警后,重庆市涪陵区镇西派出所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并对事故路段开展车辆分流、警示、管控活动。 2021年12月28日19时32分左右,曹秀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曹秀娥,女,汉族,85岁,身份证地址:重庆市涪陵区*****9号,身份证号:5123*****78969。
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据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第5000212号)显示,当事人邓中强在镇西镇中丰场镇道路上行驶时,重庆市涪陵区,倒车前忽视注意路况。观察身后行人的动态,你应该会发现交通继续沿着道路左侧缓慢行驶。曹秀娥步行的行人并没有被注意到。倒车过程中,她没有仔细观察车厢左侧的情况,车辆就沿着中间的单实线行驶。结果,车辆左侧与行人曹秀娥相撞,将其压扁后减速停车。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当事人邓忠强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二)事故性质
经分析事故原因,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生产安全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一)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重庆嘉中物流有限公司司机邓某某。2021年12月28日,一辆渝D12962中型仓储车司机意外与路边行人曹秀娥相撞,受伤。营救失败后她去世了。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到交警现场指挥的,应当按照交警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通过“按照保证安全、畅通的原则通行”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必须摸清车辆后方情况”并确认安全后再倒车”,直接导致事故发生调查有限公司,责任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事故单位处理意见
经调查,重庆嘉中物流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及岗位责任制度、车辆技术、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日、周、月安全检查和路检,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入职考核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驾驶员安全信息档案,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事故调查组认为,重庆嘉众物流有限公司基本履行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邓忠强开车时忽视观察行人动向,倒车时观察不仔细,将车辆行驶在中间的单实线上。该事故的发生与公司管理层无直接因果关系。建议不追究重庆嘉众物流有限公司管理责任。
(三)行业管理部门处理意见
重庆嘉众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是重庆市巴南区交通运输局。按照“管行业要管安全、管业务要管安全、管生产经营要管安全”的原则,2021年,在辖区道路运输行业实施安全监管期间,重庆巴南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重大责任,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安全工作要点。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12月,组织召开安委会议12次、动态督导约谈4次、企业安全工作会议11次;开展行业安全检查497项,发现隐患557项,整改隐患557项;研判各行业风险77项,明确管控措施96项;组织654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参加安全考核工作1501人(考核合格885人);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47条。重庆嘉中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监管期间,2021年共开展3次安全监管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公司完成整改。
本次事故调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庆市巴南区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人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时存在失职、失职的情况,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六、预防措施及建议
(一)重庆嘉中物流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召开公司管理人员和司机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重庆嘉众物流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如实告知驾驶员了解现有危险因素东莞侦探机构-重庆嘉众物流有限公司“12·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掌握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三)重庆市巴南区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加强运输企业日常安全监管,严格监督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从严管理重罚,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四)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加强车辆道路管制。聚焦重点时段、路段、违法类型,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强化巡逻管控,有效震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附:重庆嘉众物流有限公司“12·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重庆嘉众物流有限公司
“12·28”普通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2 年 5 月 27 日